暂无图片
首页 >通知公告 > 内容详情

党务知识之三:预备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,怎么处理?

时间:2020-11-02     来源:    
党员违犯党的纪律,党纪的戒尺就会落在他们身上。预备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,能处理吗?怎么处理?

   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根据党章第七条规定,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,都必须履行党员义务,遵守党的各项纪律。因此,如果预备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,也应当根据党的纪律追究其责任。

   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预备党员违犯党纪,情节较轻,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,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;情节较重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。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,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、具备党员条件的,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;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,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,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一年;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预备党员违犯党纪,情节较轻,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,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;情节较重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,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
皖ICP备13010884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802000466号

主办:中共岳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电话:0556-2172723 邮箱:yxxzgw@163.com

技术支持:中慧创联